武夷山市副市长黄安民对记者表示,申遗成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如果不重视保护,往往“申遗”成功之时也就是遗产破坏开始之日,武夷山很早就意识到这一点,并全方位加大对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力度。
一是法制保护。武夷山申报世界遗产成功后,加快了风景名胜区法制建设的步伐,2002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05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又通过了《福建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出台,加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景区资源保护与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行政保护。为理顺管理体制,武夷山成立了世界遗产保护局,负责对景区内的资源进行保护,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有效地杜绝和制止了破坏资源事件的发生。并在景区内设立了保护监察大队、管理监察大队、林业公安派出所、景区法庭、交警中队等,增强了管理力度。
三是科技保护。武夷山成立了“武夷山世界遗产监测中心”,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监测工作。在监测遗产地保护工作中,注重采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科技含量。几年来,景区、气象等部门购置尖端仪器,建设一个大气质量观测站,设立自动水文监测站,并布有3个监测点。目前,武夷山景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达一级标准;地表水质良好,达国家地表水水质一类标准;环境噪声良好,达1类标准。
四是群众保护。一方面,武夷山通过电视、网络以及开展“世界遗产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遗产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群众在长期的保护实践中认识到,只有保护好遗产,游客才会增多,收入才能增加,保护遗产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景区周边镇村居民都严格按规定规范各自生产生活。
多重保护体系造就了武夷山青山环抱,绿水萦回的美景。黄安民副市长表示,武夷山将遵循已形成的相对成熟的保护模式,一如既往的做好工作,保护好全人类共有的财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