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把创优机制引入行业管理中,规范旅游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行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倡导良好的行业风气,我市正着手建立健全旅游企业考评激励机制。
考评及激励机制主要总结了近几年来武夷山在评选优秀旅游企业及先进个人的做法及经验,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考评标准,制订更为科学合理、效率优先的奖励办法。目前,主要考评的有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员等。通过旅游企业及个人的自评,旅游协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旅工委各成员单位考评,最后算出综合考评成绩。我市还从主景区的特许经营权费中划出一笔专款,根据考评的成绩,设置了优秀奖、进入主景区奖、接待人数奖、纳税奖、特殊贡献奖等多个奖项,来奖励旅游企业及优秀导游员。
整个考评体系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福建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设定,同时结合武夷山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和个性问题。考评标准注重科学引导,将旅游企业及导游员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鼓励做等列入考核标准中。目前,这套考评体系计划在2009年底正式投入使用。(黄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