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福建大学生运动会脚斗士比赛运动技术水平和裁判员队伍素质,由福建省教育厅主办、省大体协协办、武夷学院承办的福建省脚斗士运动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于2010年3月24日在武夷山福建省教育培训中心圆满结束。培训于3月21日开始为期3天,来自全省49所高校的80多名体育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张海明处长在讲话中提到,感谢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对此次培训班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希望今后大赛推广委员会与福建省教育厅能进一步的加强合作,福建省教育厅愿为脚斗士在福建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平台。
本次培训由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主任陈明星对《脚斗士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脚斗士裁判法临场实践》进行解析和示范教学;福建省大体协脚斗士分会秘书长、省大学生运动会脚斗士比赛总裁判长、武夷学院脚斗士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章权对《脚斗士记录台裁判工作规范》及第14届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脚斗士比赛规程进行解析;福建省大体协脚斗士分会副秘书长、武夷学院脚斗士研究中心副主任孙荣艾对《脚斗士运动基本技术与训练方法》进行了现场教学。全体学员通过四天的努力学习实践顺利通过考核。
3月24日举行的结业仪式由孙荣艾主持,陈明星为考核前十名的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黄章权在结业仪式上对几天来的学习进行总结,并希望全体学员为推广好脚斗士运动开展和迎接福建省大运会脚斗士比赛工作做出努力。
举办本次培训班不但加强了福建省高校脚斗士运动的交流,提高了福建省高校脚斗士运动技术水平,并对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实现脚斗士的运动与阳光体育的有效结合有着重要意义。